今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汽车三包政策,并将于10月1日全面实施。汽车三包是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而制定的规定。对消费者来说,汽车三包是享受更好售后服务的保障,也是维权的依据;对经销商来说,汽车三包则是提升服务品质,转型升级的转折点。 据凯罗节气门体悉,召回主要针对汽车产品存在的设计缺陷给消费者带来的安全隐患,是指生产者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选择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其产品缺陷的过程。而三包主要针对汽车产品出现的质量瑕疵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是指销售者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通过修理、更换、退货的方式解决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的过程。两者不能混同对待。 在细看汽车三包内容之后,很多人会想到近年出现的几次汽车召回事件。那么汽车三包和汽车召回到底有什么不同呢?首先汽车三包仅针对家用车有效,而公用车辆等等用于其它用途的车辆则不在三包范围之内;而汽车召回则是针对所有类别都适用。其次,汽车三包对各类质量问题都适用,而汽车召回仅在发现产品缺陷是才会用上。 “汽车三包”规定最核心的要义是“包修、包换、包退”。“汽车三包”规定中,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修理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主要针对维修范畴而言。包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汽车三包”规定第五章三包责任的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中有详细解释。
据凯罗节气门体了解,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2013年,汽车召回与汽车三包终于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业内认为二者一道构筑起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体系,消费者在买车环节将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