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离实施之日仅剩三个月时,相关部门、企业、经销商、甚至消费者似乎仍未认识到“汽车三包”的真正意义。有关部门虽在汽车企业当中进行了一百多场调研,却从未认真听听冲在第一线的经销商的声音。有的汽车企业虽然早在几年前就开始研究“三包”,但还有更多的企业未有真正动作。 为了澄清对“汽车三包”的误解,在“2013中国汽车市场发展高峰论坛”上,本报特举办“汽车三包”分论坛,邀请汽车企业、“汽车三包”起草参与者、媒体共同解析“汽车三包”。
其实,“汽车三包”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文件,它是依据一系列法律而来的,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等。它规定了新车在三年或6万公里之内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过程中,厂家、经销商应该担当的责任,却没有规定质量的问题。换言之,“汽车三包”实施后,并非产品质量有了依据,而是修车、退车、换车的过程有了服务标准和服务依据。
据凯罗节气门体悉,三包规定涉及很多层面,包括生产方、销售方、修理方。造成所谓退、换车,一般有两个问题,要么是在三包期内产品质量发生了问题。要么是维修不到位,或者二者综合在一起。要想处理好,首先要跟经销商约定,在发生这种情况时,什么情况下你怎么承担?我怎么承担?有哪些优先原则?第二个是服务机构的问题,这里面有很多核心的东西,首先是服务基础,比如网络是什么样的,有什么装备,工具能不能满足,有没有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接待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另外就是流程,比如,顾客来的时候,接待人员第一步做什么,第二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符合什么标准,这个标准谁去监管……然后是故障解决,最根本的原因是故障的诊断和维修,是否具备诊断能力。还有就是零部件的物流,很多地方,像西北地区配送的时间长一点,而在北京或者山东就一天两次。 汽车三包有了,也希望政府层面能去严格管理,一些具体的细则能够尽快地加以明细,只有明细以后,消费者、厂家、经销商才能够更清晰。其实,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如果没有好的产品品质,没有好的服务品质,不管有没有三包规定,长远来看,企业都不可能存活。
是为了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规定里也列了六条不与三包的情况,其中有两种情况,一是使用不当,二是对质量问题的处置不当。这两条为规定未来的实施,留下了非常大的争议空间。大多数质量问题都可能在这两个方面找到推脱、拒绝的借口,会形成很多争议、投诉。什么叫操作不当?什么叫使用不当?谁来判断是使用不当?什么是处置不当?这个规定要顺利实施,必须要有对质量责任的中介鉴定机构。但社会在这方面的功能还不全,还没有能够承担这个功能的机构,这个机构应该是独立的、有资质的、有技术能力的、并且非常便捷的机构。因为如果产生争议,解决的途径无非是双重协商,或者向消协投诉,然后是中介机构裁定,向国家质检总局举报或者上法院。除了中介机构以外,我感觉其他途径都不是很有效。
汽车三包一旦实施,行业竞争的门槛也提高了,将对一些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将会有人被淘汰出去。自主品牌也好,合资企业也好,都涉及对质量、品质的追求。 另外,汽车三包是对服务标准的规范,凯罗节气门体认为服务能力的提升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涉及整个服务的能力,比如备件的保供,三包规定五天修不好,要给消费者代步车,这对备件和物流管理都有要求。第二,服务能力要有要求,老是修不好,修一次也修不好,修两次也修不好,5次修不好就得退、换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