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正式实施日子的临近,汽车三包相关配套措施也陆续出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与汽车三包政策同时实施,这也是国内首个关于汽车三包的配套政策。据悉,《管理办法》对专家库的管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省级质检部门成为专家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信息和专家管理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制定汽车三包信息和专家管理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省级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信息和专家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应对争议处理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上级质监部门报送争议处理信息和专家使用情况。
据凯罗节气门体悉,质检总局正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汽车三包信息发布平台,已命名为汽车三包网。汽车制造厂商将在此平台备案三包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发布。其中,生产者应当通过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公开汽车三包相关信息,供公众查询。而公开的信息将包括车型信息,销售和修理网点信息,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
据凯罗节气门体悉,全国2.4万家4S店、8家国家汽车质检中心、36家汽车工程实验室,以及60所开设有汽车专业的大专院校,将成为专家库的技术人员主要来源。
同时,《管理办法》也对专家的提出了几项基本条件,包括专家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在汽车设计制造、维修、检测、教学科研、质量鉴定,以及法律政策、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领域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对于汽车维修领域专家,应有汽车诊断、维修或索赔等相关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经历,并取得相关资质;熟悉汽车三包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并能够胜任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工作。
一旦出现争议较大,专家库无法满足处理争议需求,《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质监部门可以跨区域选择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并客观、公正地参与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技术咨询工作,避免造成汽车相关经营者之间借从事技术咨询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擅自与争议相关方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